先河环保5月4日晚公告,4 月 29 日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李玉国与清利新能源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》《表决权委托协议》,李玉国拟将其持有先河环保的 566.75万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清利新能源;除上述拟转让的股份外,李玉国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5186.95万股股份的表决权、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全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。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,清利新能源将合计控制公司 5753.69万股股份表决权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.55%,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 10.72%,清利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,张菊军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(证券时报)